改善買位計劃(EBPS)是香港政府增加資助院舍宿位供應的方式之一。社會福利署並非興建新院舍,而是向現有私營護理安老院購買宿位,編配予中央輪候冊的資助申請人。結果是在私營院舍環境下提供更多資助宿位,收費為資助院友費。
私營院舍為何參與
私營院舍參與改善買位計劃,因可就買位獲穩定、政府保證的付款,且參與使院舍納入社署監管框架(可作營運標準的標誌)。作為回報,院舍須在人手、空間及護理標準上符合超出基本發牌要求的改善買位規定。這表示改善買位宿位並非減價的私費宿位,而是按更高營運標準持有的宿位。
EA1 與 EA2 宿位類別
改善買位宿位按院友護理需要分為兩類。EA1 宿位供護理需要較高(接近護養院程度)的長者,院友費為每月 1,763 港元。EA2 宿位供護理需要相對較低的長者,院友費為每月 1,656 港元。兩者均由政府統一釐定,所有參與院舍相同。申請人獲編配的類別視乎標準化護理需要評估。
| 類別 | 護理需要 | 院友費(每月) |
|---|---|---|
| EA1 | 較高護理需要 | 1,763 港元 |
| EA2 | 護理需要相對較低 | 1,656 港元 |
改善買位與一般私費宿位之分別
改善買位宿位與私費宿位可在同一建築、由同一營辦者營運,但兩者不同。改善買位宿位經中央輪候冊編配,院友付 1,656 至 1,763 港元,並須符合改善買位護理標準。同一院舍的私費宿位收取院舍公佈的私費(往往 10,000 至 20,000 港元以上),可即時入住,並須符合基本發牌標準。私費家庭並非購買改善買位宿位——改善買位院友亦非領取折扣私費宿位。兩者是不同資助、不同標準的產品。
資格
改善買位宿位與其他資助宿位一樣經中央輪候冊編配。申請人須經評估為需要護理安老院程度護理,並登記於輪候冊。申請人不能指定申請某院舍的改善買位宿位——編配由社署按供應、申請人護理程度及申請人表達的偏好決定。
比較參與改善買位的院舍常見問題
改善買位 EA1 與 EA2 有何分別?
改善買位 EA1 宿位供護理需要較高的長者,院友費為每月 1,763 港元。EA2 宿位供護理需要相對較低的長者,院友費為每月 1,656 港元。類別由標準化護理需要評估決定。兩項收費均由政府統一釐定,所有參與院舍相同。
